9.5 设施安装


9.5.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前,必须做好对地上、地下管线的了解和保护工作,安装位置与现有管线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5.2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上不应叠加结构、面板、画布。
9.5.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起重机械或其他方法吊装作业时,起重臂或构架最外端与10kV架空线路边线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3m,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m,与低压导线或通信电缆净距不应小于1.5m。
9.5.4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时,应设置安全围护设施。高空作业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
9.5.5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金属结构安装时,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再吊装上部结构件。结构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安装保证结构稳定的支撑构件或临时支撑件。
9.5.6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现场安装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9.4.4条的规定。构件焊接区表面潮湿或冰雪应清除干净,雨雪天气禁止露天施焊。风速不小于8m/s时(CO 2气体保护焊风速大于2m/s时),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现场焊接后,应对焊缝打磨除锈,并应补涂防腐涂料。
9.5.7 法兰盘连接节点处,法兰板接触面紧合率不应低于70%,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1.0mm。
9.5.8 构架地脚(或锚固)螺栓的连接应规范、齐全,螺母拧紧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螺母拧紧扭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规定执行;
    2 采用化学锚栓锚固时,螺母拧紧扭矩应符合锚栓制造商的要求;
    3 一般连接螺栓螺母拧紧扭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程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JB/T5945的规定。
9.5.9 钢结构梁、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5.9的规定。
9.5.10 LED广告显示屏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LED显示屏屏体安装前,应对显示屏安装杆(竖杆)进行验收,符合设计和本标准要求方可安装,并应符合表9.5.10的规定:
    2 采用多个箱体组合的显示屏,箱体应以螺栓或其他有效措施在屏杆或节点上固定和紧固。
    3 LED显示屏的箱体与箱体、屏体与建筑结合部位应采用防水密封处理。
 
条文说明
9.5.2 当在原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上叠加结构、面板、画布时,由于作用在原有结构或面板上的重量叠加,使原有结构或画板不能承受叠装设施所增加的荷载,将会造成户外广告和招牌脱落事故发生,这必须引起设施所有人、管理部门或检察人员的高度关注。
9.5.3 在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中,规定了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垂直、水平距离,鉴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采用起重机械安装作业时,其起重参数、吊钩、起重绳索所构成起重臂端的实际高度等因素,所以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安装作业时与10kV架空线路边线的垂直及水平最小距离,以及与低压导线或通信电缆的最小距离。
9.5.4 为了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高空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有关规定,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证。6级风以上不应进行吊装作业。
9.5.5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金属结构安装应按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并应配置现场安全技术监督人员。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结构件的吊装。
9.5.6 为保证钢结构的焊接质量,雨雪天气禁止露天施焊,当风速大于或等于规定值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风措施。
9.5.8 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初控、复控扭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规定。采用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内不应垫以弹簧垫圈。
    连接螺栓螺母的按紧扭矩不容忽视。由于连接螺栓未紧固或紧固力达不到规定要求,导致设施锚固或连接节点的破坏,从而造成很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倒塌和坠落的事故时有发生。本条对化学锚栓螺母的柠紧扭矩和一般连接螺栓螺母的柠紧扭矩进行了规定,以保证设施的锚固和螺栓连接的可靠。
9.5.9 本条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钢结构的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值进行了规定。
9.5.10 由于LED显示屏的模块安装精度直接关系到显示质量和视觉效果,因此对LED显示屏安装屏杆和屏体的安装精度、安装要求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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